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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顺德慈善奖”评比表彰项目的通知

2020-07-23

“顺德慈善奖”由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顺德慈善会·慈善发展专项基金资助,佛山市顺德区慈善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顺德慈联”)主办,是顺德慈善行业最专业、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评比表彰项目。顺德慈联将于2020年7-9月期间启动2020年“顺德慈善奖”评比表彰工作,以评比树立榜样,以榜样凝聚力量,以力量推动发展,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挖掘慈善行业力量,树立慈善标杆,营造浓厚慈善氛围,促进慈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请慈善组织自荐或推荐爱心人士和爱心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一、评比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慈善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影响广泛的顺德区单位、个人和项目,以及对顺德慈善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区外单位和个人(含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曾获得过“顺德慈善奖”相同奖项的单位、个人和项目原则上不再连续申报同一个奖项。

二、奖项设置

2020年“顺德慈善奖”评比表彰项目共设立六个奖项,共入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个,具体设置如下:

(一)慈善楷模

入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个。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事迹突出,2018年-2019年期间累计捐赠款物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对顺德慈善事业作出杰出贡献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个人和单位。

(二)慈善人物

入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2018年-2019年期间累计捐赠款物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对顺德慈善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和积极影响的个人。

(三)慈善企业

入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长期支持慈善事业,具有良好信誉和社会形象,2018年-2019年期间累计捐赠款物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四)慈善组织

入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个。在慈善领域事迹突出、运作管理规范、社会影响突出,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2018年-2019年期间累计募集慈善款物或支出慈善款物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的慈善组织。

(五)慈善服务典范

入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在慈善领域提供或从事慈善服务3年及以上,并在慈善领域作出积极贡献,具有突出慈善事迹和良好社会影响的慈善工作者、慈善志愿者、慈善服务单位和个人。

(六)慈善项目

入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在慈善领域开展3年及以上,在社会服务建设、社会问题解决、慈善服务开展等方面深度耕耘,并对顺德慈善事业发展具有影响力、持续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实体项目、慈善服务项目、慈善活动、专项基金、慈善信托。

三、评比条件

参评对象及相关资料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评个人:具有顺德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顺德本地和顺德区外捐赠;顺德区外的个人向顺德本地捐赠;

(二)参评单位:注册地在顺德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以及网站、论坛、新媒体等虚拟社区网络组织向顺德本地和顺德区外捐赠;顺德区外的上述各类单位向顺德本地捐赠;

(三)参评资料:包括有效完整的申报表和相关真实、准确、详细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事迹资料、捐赠凭证、媒体报道、年刊年报、高清图片、影音视频等)。

(四)捐赠款物:货币捐赠金额是2018年-2019年期间直接接收、实际到账的人民币现金,非现金资产是2018年-2019年期间直接接收、已经到位的折价金额,并严格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对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计价入账开票,不包括转赠和承诺捐赠。

(五)捐赠凭证:政府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捐赠证明或接收证明、加盖公章的银行收款单或付款单、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到位款物计算)等。

四、组织架构

顺德慈联负责组建组委会和评委会,统筹执行评比表彰项目各阶段工作。组委会由顺德慈联秘书处和专委会委员组成,办公室设在顺德慈联秘书处,评委会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慈善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多方代表组成,评委会实行回避规定,评委跟参评个人、单位和项目有关联和利害关系的,应在评议前向评委会提出并不参与该项评议,保证评比的公正性。 

五、评比程序

第一阶段:项目发布

组委会审议确定和发布2020度“顺德慈善奖”公告,并开展宣传发动,符合参评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推荐和自荐方式提交申报资料,推荐单位包括政府部门、慈善组织、行业组织。

第二阶段:资料收集(8月9日截止)

组委会收集汇总申报资料,并通知资料不全、未按规定填写、捐赠金额和捐赠凭证不符等个人或单位及时补充完善资料,资格初审结束前未能补全资料的,只对符合参评标准的部分完整有效资料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资格初审(8月10日-11日)

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初审,筛选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名单,不符合申报条件、资料不完整或与事实不符的,不进入社会评价阶段。

第四阶段:社会评价(8月12日-8月19日)

社会评价以网络点赞形式开展,社会公众对初审候选名单进行点赞、留言和评论。

第五阶段:评委评议(8月19日) 

评委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申报资料,做出评委评议。 

第六阶段:社会公示(8月20日-8月28日)

组委会根据评委评定和社会评价等情况,形成拟获奖名单,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以及在顺德慈联的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公开平台进行7个自然日的社会公示。

第七阶段:颁授仪式(初定9月5日)

拟获奖名单在社会公示期间,没有接到问题反映的,拟获奖名单即为获奖名单;在社会公示期间接到问题反映的,由评委会审议决定获奖名单,并在颁授仪式上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其余入围社会评价阶段者荣获提名奖。

六、奖励办法

(一)专题推介:对获奖个人和单位,策划制作视频、刊登报纸、印发专刊、微信推文等形式多样的事迹和案例推介;

(二)颁授仪式:在2020年顺德慈善盛典上举行颁授仪式,邀请重要的领导、嘉宾、行业大咖、知名人士等向获奖的个人和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邀请获奖人和单位亲友代表现场见证;

(三)宣传报道:在2020年顺德慈善文化月期间,通过新闻媒体对获奖个人和单位事迹开展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持续传播慈善的精神和榜样的力量。

七、报送要求

于8月9日前通过申报链接https://www.wjx.cn/jq/85851886.aspx填写和提交申报表;其中申报资料附件(加盖公章或签名后的《申报承诺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通过申报链接附件提交,附件命名方式:“申报奖项名称+申报人/单位名称”,如附件过大无法上传,可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dco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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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姐,22226624,李小姐,22226604。


附件:《2020年度“顺德慈善奖”申报表》

 

佛山市顺德区慈善组织联合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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