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募捐活动介绍
所募集的善款用于资助因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力维持,陷入困境的经济困难的群众,缓解他们当前的生活压力,保障他们能够在困境中渡过难关。
慈善募捐活动执行计划
1.筹款阶段:2025年6月-2026年5月。
2.执行阶段:2025年5月-2026年5月期间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审,按照实际家庭情况对25名高明区内困难群众,以资金帮扶形式进行帮扶。
3.信息公开阶段:本慈善募捐活动将每三个月于慈链公益平台及慈善中国进行一次信息公开。帮扶工作完结后,通过高明慈善会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开慈善资金支出情况。
慈善募捐活动预算

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领取说明
捐赠收据领取请联系高明区慈善会 0757-88669955
关于我们
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是由高明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它是从事慈善事业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高明慈善会于2007年4月23日成立,并一直接受高明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008年3月起,高明慈善会由高明区政府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并相应配置了专职工作人员。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动热心慈善福利事业的海内外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捐赠财产,用于帮助孤老残幼、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和用于其它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业务范围:慈善会将积极筹募社会善款,广泛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的捐赠,开展赈灾、助医、助学、助残、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动,并协助区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
组织机构:慈善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本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监察。
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13号。
受益人(服务对象)
受益人范围:高明区内困难群众、预期数量:25、确定方式:开展公益活动、提供服务及资金帮扶等形式。
募得款物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因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力维持,陷入困境的经济困难的群众,缓解他们当前的生活压力,保障他们能够在困境中渡过难关。
剩余财产处理
剩余财产按相关法律法规用于性质相同或相近的慈善公益项目或活动。